团队介绍 更多>>  

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网 | 更新时间:2024/7/2 10:38:03 | 阅读次数:187

综合工时制下的加班费怎么算?

综合工时制下加班费的计算方法是:工作日和休息日发生的延长工作时间,应按照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计发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工作的,需按照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法定节假日报酬

此外,如果劳动合同有约定的,则以劳动合同上约定的本人工资为准。




相关标签:南京律师事务所,南京律师,知名律师,律师免费咨询平台
× 提示: 您的网络连接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