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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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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南京律师网 | 更新时间:2024/6/13 22:04:11 | 阅读次数:739
劳动法中的“个体经济组织”是指一般雇工在七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
上一条:员工请病假,公司能否因此给予不合..
下一条:适用劳动法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