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网 | 更新时间:2024/6/8 8:52:49 | 阅读次数:892
《劳动合同法》第 94 条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连带责任实际上就是双保险,劳动者的利益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上一条:劳动行政部门如何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