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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网 | 更新时间:2024/11/20 13:44:38 | 阅读次数:83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具体内容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具体条件和流程包括三种情形:双方协商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双方协商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劳动者单方解除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的情形包括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等。解除合同时,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程序上还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的代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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