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网 | 更新时间:2024/7/14 18:43:55 | 阅读次数:857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于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逾期未决定的,申请人可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举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因仲裁机构的不作为或延误而损害劳动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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