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介绍 更多>>  

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网 | 更新时间:2024/7/1 12:19:38 | 阅读次数:447

辞退试用期不及格员工,要什么证据?

辞退试用期不及格员工需要的证据包括:

录用条件的我搜索到的资料(如招聘公告、招聘信息)、员工试用期的工作表现记录、员工试用期考核的相关材料;如果公司能我搜索到的资料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则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必给劳动者经济补偿。

此外,用人单位应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用人单位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员工确实不符合录用条件,并向员工明确说明解雇的原因。

如果不能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证据不充分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书面的辞退通知书也是有力的证据之一,通知书上应有公司的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并明确注明辞退的原因、时间等。





相关标签:南京律师事务所,南京律师,知名律师,律师免费咨询平台
× 提示: 您的网络连接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