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介绍 更多>>  

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网 | 更新时间:2024/6/23 15:44:36 | 阅读次数:197

哺乳女职工申请请事假,怎么处理?

员工请事假,可以按公司规章制度执行,也可以触情处理,决定权在企业。如果公司按规章制度执行12天事假,员工收假后不来上班的,可以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返岗上班,保留相应书面沟通记录。为后期辞退做足前期的沟通工作。

哺乳期至于小孩子满一周岁,也就是说只有一年的哺乳期。在哺乳期请事假的,不需要发放最低工资。劳动法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要给予每天一小时的哺乳假,没有要求员工请事假后还要支付哺乳期最低工资。

事假时间超过公司规定的,建议与员工签订停薪留职的协议,在停薪留职期,企业无需承担原有的福利待遇。对于法律有规定哺乳期有困难可以延长哺乳假需要员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他是有困难的,如果员工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她的家庭条件困难的,企业可以考虑批假。




相关标签:南京律师事务所,南京律师,知名律师,律师免费咨询平台
× 提示: 您的网络连接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