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介绍 更多>>  

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网 | 更新时间:2024/5/31 14:54:02 | 阅读次数:456

支付令多长时间能“送达”欠薪单位?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190 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 5 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 15 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劳动者因薪水被拖欠申请支付令,也适用上述期限的规定。




相关标签:南京律师事务所,南京律师,知名律师,律师免费咨询平台
× 提示: 您的网络连接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