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介绍 更多>>  

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网 | 更新时间:2024/5/30 8:50:07 | 阅读次数:759

事业单位在编制外招用劳动者,必须签劳动合同吗?

现实生活中, 一些事业单位在编制外招用劳动者, 经常不与招用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或者 聘用合同。因此, 这些劳动者往往既不能享受国家有关人事管理政策规定的权利, 也很难依 据《劳动法》维护自身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 2 条第 2 款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 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也就是说,今后,只要上述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得依照本法签订劳动合同。




相关标签:南京律师事务所,南京律师,知名律师,律师免费咨询平台
× 提示: 您的网络连接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