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网 | 更新时间:2024/5/19 17:33:13 | 阅读次数:1501
大家好,今天我们要分享一个真实的案例。张某自2005年起在某制造公司工作,2010年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9年,因张某亲属在同业竞争企业工作,制造公司决定调离张某,让他从事不涉及商业秘密的工作。同年8月,张某被调至保洁岗位,薪酬相应调整。9月,张某按新岗位工作,但工资大幅减少。张某认为调岗违法,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原岗位及待遇。本案经过仲裁及人民法院两审判决,均裁判认定制造公司调岗违法,恢复张某的工作岗位以及相关工资待遇。案件分析:《劳动合同法》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制造公司虽因工作需要调整张某岗位,但双方未达成一致。张某被调至保洁岗位后,工作环境、技能要求变化大,工资减少,既不符合同约定也违法。张某要求恢复原岗位及工资待遇合理合法,应予支持。案件启示:用人单位因劳动者原因进行调岗时,应当符合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并且符合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用人单位单方调岗应保障劳动者的工资及其他劳动条件未发生明显变更,并且不应存在歧视性、侮辱性等情形。只有符合上述条件,用人单位在单方调岗引发纠纷时,才能因具有合理合法性而获劳动者的认可及法律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