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介绍 更多>>  

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网 | 更新时间:2024/11/11 10:21:38 | 阅读次数:314

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未能续签,劳动者是否有权要求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续签,且劳动者提出续签要求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相关标签:南京律师事务所,南京律师,知名律师,律师免费咨询平台
× 提示: 您的网络连接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