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介绍 更多>>  

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网 | 更新时间:2024/7/15 7:50:00 | 阅读次数:943

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重要性

我国《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防护用品。企业应定期对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有效性。

选择防护用品时,应考虑工作场所的具体危害因素。例如,对于接触噪音的工人,应选择合格的耳塞或耳罩。此外,材质和舒适度也是不可忽视的因素。

提倡劳动者始终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避免误区,如仅在危险时刻佩戴,或佩戴不合适的防护用品。正确的使用习惯能最大化地发挥防护用品的作用。




相关标签:南京律师事务所,南京律师,知名律师,律师免费咨询平台
× 提示: 您的网络连接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