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网 | 更新时间:2024/7/12 15:02:57 | 阅读次数:845
工会有能力且应该担当起保护职工生命安全的重任。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工会在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等紧急措施的建议。如果用人单位拒绝采纳工会的建议,工会可以请求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职工的生命安全。这意味着,在面临紧急情况时,工会有权直接组织职工撤离,以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
下一条:工会如何行使对伤亡事故的调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