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介绍 更多>>  

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法律知识

首 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知识

 

类别:刑事知识 | 阅读次数:3395

戊女帮助痴呆弟奸淫幼女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案情介绍

200D年1月,戊女的母亲从安徽花3000元买来甲女(1989年4月20日出生),拟养育几年后给其患有精神病的儿子戊某(戊女之弟)为妻。因甲女嫌弃戊某年龄大且长相难看而不愿嫁,多次逃跑未成。200D年3月的一天,甲女再次逃跑被戊某发现,戊将甲女关进屋,后又将其按在床上,戊在脱拉甲女衣裤时出于本能,欲行奸淫甲女,甲边挣扎边呼喊救命,戊女见状,遂上前用布捂住甲女的嘴并按其头,帮助其弟对甲女实施了奸淫。案发后,经鉴定戊某系重度精神病患者,无刑事责任能力。



相关标签:南京律师事务所,南京律师,知名律师,律师免费咨询平台
× 提示: 您的网络连接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