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介绍 更多>>  

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法律知识

首 页 > 法律知识 > 交通知识

 

类别:交通知识 | 阅读次数:3439

交通事故咨询,南京交通事故如何处理,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车主变更应办理批改手续

交通事故打官司,如何预防交通事故,如何避免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计算表

【案 情】

     2003年7月,司某购买汽车一辆,并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了一 份机动车辆保险合同,保险期限自2003年7月24日O时至2004 年7月23日24时。后司某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将车辆登记手续存放于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向其发放了保险证。2004



相关标签:南京律师事务所,南京律师,知名律师,律师免费咨询平台
× 提示: 您的网络连接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