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类别:公司知识 | 阅读次数:4325
【案例】
方某原系某国有企业的厂长,经营不善导致该企业破产。后来方某与张某、王某等人共同成立一有限责任公司,方某担任总经理0 2008年方某私下与一私营企业签订合同,将大批高档面料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卖与该私营企业。后来张某查知该私营企业是方某的儿子设立的,这次交易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十余万元。事后,公司董事会认为方某身为公司总经理,负有忠于职守、维护公司利益的义务,但方某在与其儿子的交易中,严重损害了公司的权益。方某则